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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市育才中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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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落实市教体局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,切实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治理目标

通过系统性的综合防治,深化法治与道德教育,严肃校纪校规,规范学生行为,有效预防、及时发现、严肃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切实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,全力建设平安、和谐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
二、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全面负责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督导。

组 长:李国权(书记)

常务组长:杨磊(校长)

副组长:李峥(副校长 )茹建峰(副校长 )

成 员:刘海帆  政教处主任

徐 清  保卫处主任

陈晓培 教务处副主任

冯国辉 教科室主任

王  飞 办公室处主任

王宏蕾 总务处主任

杨  航 团委书记

武彦君  工会主席

各班班主任

平安建设暨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政教处,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。

主 任:李峥(兼)

成 员:刘海帆  徐  清  李  琼 温山旺

三、校园欺凌的定义与主要表现

本方案所称校园欺凌,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,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、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、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。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:

1.肢体欺凌:推搡、殴打、抢夺财物、故意毁坏物品等。

2.言语欺凌:辱骂、嘲讽、起侮辱性绰号、恶意散布谣言等。

3.关系欺凌:孤立、排挤、联合他人抵制等。

4.网络欺凌:通过网络平台、即时通讯工具等,发布侮辱、诽谤、威胁性言论或图片、视频等信息。

四、职责分工

各处室、各岗位应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,形成防治合力。

1.政教处:统筹协调全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;负责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教育;牵头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与应急预案;受理、初步核查欺凌事件报告,协调各部门进行调查处置;建立欺凌事件专项档案;负责对受害学生及家庭提供必要的沟通与支持。

2.教务处:加强教学常规管理,指导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;明确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及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责任。

3.教科室: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、法律法规及欺凌防治专题培训。

4.保卫处: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,排查学生矛盾纠纷;配合政教处调查处置欺凌事件;防范校外人员介入校园欺凌;管理并培训安保人员与护导队伍。

5.总务处:负责校园重点区域安防设施、监控设备的配备、维护与隐患排查;提供必要的后勤与物资支持。

6.团委:组织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与社团活动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。

7.年级部:负责本年级防治工作的具体落实、宣传教育与资料整理。

8.班主任: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,密切关注学生动态,及时发现和初步调解学生矛盾;做好家校沟通;对可能存在的欺凌迹象保持警觉,并按程序上报。

9.科任教师:对所授课程及课堂内的学生安全负责,清点学生人数,维持课堂秩序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。

五、预防与教育措施

1.专题教育:

定期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、法治教育、心理健康、生命教育等为主题的专题讲座、班会课或团队活动。(政教处、团委负责)

邀请公安、司法、心理专家到校开展教育。(政教处、保卫处负责)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,面向全体学生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,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个别化干预。(政教处负责)

2.教职工培训:组织全体教职工(包括教师、行政、后勤人员)学习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的相关政策、识别方法与应对流程,提升全员防治意识和能力。(党支部、办公室、教科室负责)

3.家校合作:通过家长会、致家长一封信、校园公众号、家校联系群等渠道,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、识别方法及家校合作的重要性,引导家长关注子女情绪与行为变化,履行监护责任。(政教处负责)

4.制度与预案建设:完善《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理规定》《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,明确事件报告、调查、认定、处理、申诉等流程。(政教处、保卫处负责)

5.预警与举报:

加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,确保校园监控覆盖关键区域且运行正常。(总务处、保卫处负责)

公开校园欺凌举报专用电话,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,确保渠道畅通、专人接听、严格保密。(政教处负责)

举报电话:15837579770 

七年级 18637539997

八年级 18749272704

九年级 18639731627

六、事件处置流程

一旦发生或疑似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应按照以下流程处置:

1.立即报告:任何教职员工发现或接到报告后,应立即制止,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、政教处或保卫处。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校领导。

2.初步核查与保护:政教处、保卫处及涉事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介入,将涉事学生带离现场,分别了解情况。优先确保受害学生的人身安全与情绪稳定,视情况通知校医或心理老师提供支持,并通知双方学生家长。

3.调查取证: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调查组,通过询问当事人、目击者,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,客观、公正、全面地调查事件经过,并做好记录。

4.分析认定:根据调查结果,依据校规校纪和相关规定,对事件性质进行分析认定。

5.分类处理:

对实施欺凌的学生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,并责令其道歉、赔偿。同时,必须对其进行严肃的跟踪教育、行为矫正,并通知家长加强管教。

对遭受欺凌的学生,立即给予心理辅导和安抚,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,避免二次伤害,并持续关注其后续状态。

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的行为,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。

6.沟通与归档: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告知双方学生及其家长,并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。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及材料须形成专门档案,由政教处存档。

七、督导与问责

1.定期自查: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工作自查,检查教育开展、制度落实、预防措施、事件处理等情况,形成总结报告。(保卫处牵头,各处室配合)

2.日常督导: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与绩效考核范围。

3.责任追究: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、隐瞒不报、处置不当等行为,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个人,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,并与评优评先、职称评定等挂钩。

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高度重视,认真履行本方案规定的各项职责,加强协作,共同为全体学生创造一个无欺凌、充满关爱与尊重的成长环境。

平顶山市育才中学

2026年9月1日

 

 

2026年9月2日 1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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